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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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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副处长工作职责(2)

更新于:2023-03-13 作者: 点击:

1.协助处长开展日常行政工作,分管相关科室工作。

2.负责全校教育收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学生学住费、重修费的收取工作。

3.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草拟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提交学校领导审议,审定通过后,报省物价局等管理部门审批。

4.负责统计学生交费情况,催缴各学院学生欠费。

5.负责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结算和国家奖、助、贷、勤、补等专项资金的审核下发。

6.负责财务处网站理、维护、安全与应用,及时备份有关数据。

7.及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收费情况及缴费、欠费情况。

8.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内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9.负责财务处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10.负责其他各类协调、沟通和行政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