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具体实施会计核算。负责办理学校各部门、各类报销业务,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填制记账凭证、及时复核记账凭证,及时登记各类账簿,定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时为领导提供各类会计信息。
2.负责财政拨款收入、学住费收入及各类专项资金、代管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及时为各部门提供部门经费收、支、余情况表。
3.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管理及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和公务卡资金的上报、审批、接收、付款与核算。
4.负责教职工及临时工各类工资、福利费发放的核算及公积金、医保、失业保险、所得税等资金的扣缴及核算。
5.负责国拨及自筹的学生各类奖、助、困、勤等资金的发放与核算。
6.负责各类科研经费及各类基金的核算与管理。
7.负责贷款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及基建经费的下拨与核算。
8.负责职工购房款、出租房房租、水电暖、校园一卡通等资金的收取与核算。
9.负责各部门服务类收入的收取、支出及核算。
10.负责会计凭证、帐表等会计资料的装订和归档。
11.负责按月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及时提供各类会计信息。
12.负责编制年度经费预算、部门预算及预算比较、分析报表。
13.负责编制年度财务状况汇报及各类比较、分析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