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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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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副处长工作职责(1)

更新于:2023-03-13 作者: 点击:

  1.协助处长指导全处财务会计、做好财务管理和融资工作,分管相关科室。

2.负责组织、指导年度经费概算、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核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制定和实施各项内部财务规章制度,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3.监督检查全处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全体财会人员综合素质。

4.负责管理学校非税收费票据、往来结算收据、捐赠收据等票据的领用、核销。

5.负责日常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票据使用情况,负责财政、物价、银行等部门对各类票据和证件的年检审验工作。

6.负责财务处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7.负责银行贷款的办理、转贷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报批工作,协调各类银行帐户的管理工作。

8.参与学校有关财务方面的其他工作,协调配合学校基本建设的有关事宜,做好各类固定资产的协调管理工作。  

9.负责对学校二级财务进行监督和指导工作。

10.负责其他各类协调、沟通和行政管理工作。

11.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