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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23-03-13 作者: 点击:
工资发放流程
1. 每月1日前,人事处、学生处、后勤等部门把工资变动通知单及各类津补贴发放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财务处。
2. 财务处制作完成后正常情况每月8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延迟发放,延迟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3.在编职工取得的除工资之外的收入,并入取得收入的当月工资中计税,当月工资已发放结束则并入下月工资中计税。。
4.个人所得税适用现行税法规定的全年累计、按月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计税方式;年度汇算具体时间及操作方法请关注财务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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