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机构设置
财务处工作职责
财务处是学校负责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 贯彻落实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学校各项决策,并结合学校全面发展的要求,向学校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统筹管理全校财务会计工作。
2. 负责制定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负责执行、监督、检查。
3. 负责编制学校年度综合财务预算,包括教育事业经费财务预算及基本建设财务预算。负责编报教育事业经费、基建经费财务月度、季度、年度决算报表及上报有关财会统计报表。
4. 多元化筹措资金,优化资金结构,加快各项资金的货币回笼,作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
5. 负责办理日常经费报销及会计核算业务,如实反映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准确提供财务信息。
6. 负责学校各项资金的结算和管理,有效集中全校资金,统一运作,减少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7. 负责学校发票、收据和有价证券的管理,监督、检查校内行政事业及其他各项收费,实行校内收费许可证制度。
8. 负责教职工工资、岗位津贴、离退休金、助学金(奖贷基金)的管理发放工作,并负责个人所得税等有关款项的代扣、代缴业务。
9.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缴存工作,并会同房产部门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10.负责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国家社会福利款项的上缴和划转工作,配合校内及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11.检查和分析学校各项经费的收支情况,提供财务状况信息,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12.负责指导和监督校内经济实体和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13.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类检查、收费年检等专项检查工作。
14.负责学校会计档案的归集、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资产的报废鉴定工作,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